98年度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招生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 中華民國全國縫紉業總工會 |
課程名稱 | 手工拼布訓練班 |
報名/上課地點 | 報名地點 : 彰化市自強南路40號 |
報名專線 | 04-7291538 聯絡人:洪詩雅 |
訓練目標 | 希望學員透過實際操作之進階課程,由淺入深、循序漸近方式,確切吸收手工藝製作之創意,增加個人在職場上的魅力與競爭力。 |
課程內容大綱 | 1. 阿信袋 6小時 5. 屋型面紙盒 12小時 9.六角包 18小時 2. 小化妝包 9小時 6. 小獅王手機帶 9小時 10.禪風壁飾 12小時 3. 彩虹側背包 9小時 7. 可愛實用鑰匙盒 6小時 11花漾側肩包 9小時 4. 豬寶寶鑰匙圈6小時 8. 星光夜語手包 9小時 12成果展 3小時 |
招訓對象及 | 1.年滿15歲至65歲。 2.且具勞、農、漁保身分之本國籍在職勞工。 3.取得合法工作權之大陸地區配偶在職勞工。 4.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籍配偶在職勞工。 5.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間非自願離職者等身份之ㄧ。 |
招訓人數 | 30人 |
預定上課時間 | 98年8月11日(星期二)至11月19日 (星期四) 共計108小時 |
授課師資 | 聘請具專業證照,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之專業老師。 |
費用 |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1256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3140,合計15700元 (暫收款8000元) 政府補助訓練費百分之八十、特定對象全額 |
退費辦法 | 1.參訓學員已繳費且為個人因素,於開訓前一日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十(若須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若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則不予退費。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後(以收據開立時間為準)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使學 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訓練費用。(【必備】依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第三十三點、三十四點制訂) |
說明事項 | a.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或50%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b.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滿45歲至65歲)者、負擔家計婦女、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配偶或直系親屬、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或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或受重傷者之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 至98年12月31日 間之非自願離職者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c.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三分之ㄧ,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 聯絡電話:04-7291538 聯絡人:洪詩雅 傳真:04-7237746 電子郵件:sewing168@yahoo.com.tw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聯絡人:趙珮如 電話:04-23592181分機628 傳真:04-23500763 http:/www.cvtc.gov.tw 電子郵件:cvtc@mail.cvtc.gov.tw |
備註 | 學員須自備: 剪刀、縫份尺、彩色鉛筆、細針、縫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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